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這是廣告法實施20年來首次修訂。此次廣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,其中包括明確虛假廣告的定義和典型形態、新增廣告代言人的法律義務和責任、強化對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行為的監管力度等多個方面。這次廣告法設置了一個巨大的詞庫,許多極限詞語將不能出現在廣告詞中,比如“第一、最大、最好、首家、獨家、領導者”等用語統統不能用,違者罰款二十萬起!具體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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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新廣告法頒布之后,全國各地工商機構將針對各種廣告形式進行較為密集的篩查工作,派格森品牌自成立以來就堅持依法經營,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,特此通知全國各經銷商進行自查整改工作,在接收通知后請及時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宣傳內容的修正。
具體通知:
去除專賣店內所有“領導者”字樣和極限詞
1、請檢查專賣店內包括宣傳畫面和logo中是否依然存在“領導者”字樣,請予以修正;
2、請檢查專賣店內所有宣傳內容是否出現禁用極限詞,如有出現請及時修正;
3、請禁用所有公眾人物進行品牌宣傳,派格森暫無任何品牌代言人。
門頭上歐式全屋吊頂領導者字樣需拆除
宣傳品中logo和內容需替換
如需公司配合修改相關宣傳內容的經銷商請聯系公司市場部
電話:0573-83255531
Q Q :205167109
請各地經銷商伙伴們即日起開始自查整改工作,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處理成本,讓我們一起為派格森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!
派格森——品味成就夢想